彭州市森林防灭火超短波通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发表时间:2023-12-15 11:24 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拟对彭州市森林防灭火超短波通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CXYS-CD-2023425 ; (二)项目名称:彭州市森林防灭火超短波通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4.00万元; (五)最高限价:24.00万元; (六)采购需求:彭州市森林防灭火超短波通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 (八)供应商邀请方式: þ1.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3.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地点、方式以及采购文件售价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2023年12月15日到2023年12月21日l,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þ1.现场获取: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号); þ2.网络(邮件或远程)获取。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þ1.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仅供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仅供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 þ2.网络(邮件或远程)获取。具体流程如下: (1)请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供应商报名办事指南》,并按《报名登记表》格式要求以及“报名流程图”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将扫描资料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scxys2016@126.com。【注:《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原件资料请于磋商当日交至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或开标室。】 (3)报名咨询电话: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28-86095158。 (四)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以上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特别说明: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查验。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开评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开评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成都市彭州市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4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043241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28-86095158。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28-86095158; 标书售卖:曾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95158; 电子邮件:scxys2016@126.com。 |